由英國機場出發或轉機的旅客,或由歐盟國(英國為成員國之一)出發或轉機,部分限制可能適用隨身行李。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。

這些限制包括:

  • 液體、氣霧劑與膠狀物品以容器裝妥且每項不超過100毫升,可以隨身手提行李攜帶。
  • 容器需以透明、可重複密封的密封袋裝妥。袋內總容量不可超過1公升。
  • 每名旅客只允許攜帶一個上述密封袋。
  • 密封袋必須從隨身手提行李中拿出,並且向安檢人員出示及/進行個別X光檢查。
  • 在經曼徹斯特往返美國的航班上,禁止攜帶各類球棒,如:棒球球棒、板球球棒、網球拍、壁球拍及羽毛球拍等。

 

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,包括嬰兒配方食品::

  • 可以隨身手提行李攜帶。
  • 必須從隨身手提行李中拿出,並且向安檢人員出示及/進行個別X光檢查。
  • 攜帶處方藥品搭機時,請隨身攜帶證明文件(例如身分證和醫生證明)以備查。

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:

  • 由新加坡出發在歐盟國機場轉機的旅客,將可攜帶於免稅店內所購買的液體物品轉搭前往歐盟國目的班機。
  • 這些免稅商店所購得物品需以透明、密封的塑膠袋裝妥。同時所購買的免稅商品收據必須置入袋中。
  • 上述塑膠袋必須抵達最後目的地才可以打開。
  • 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,建議在購買之前洽詢免稅商店人員。

 

隨身行李的規定:

從希斯洛機場出發的旅客

  • 搭乘經濟艙的乘客只允許攜帶一件隨身行李及一件個人物品*。
  • 搭乘商務艙及頭等艙的乘客可攜帶兩件隨身行李及一件個人物品*。

 

隨身手提行李限制:

  • 體積:長 + 寬 + 高
  • <包括凸起的部份> 可以裝載的部份不能超過 115公分 (45 英吋) 。
  • 重量:最多7公斤

 

個人物品項目舉例如下:

  • 女用背包、公事包、手提電腦或嬰兒用隨身包
  • 以小型肩袋或小提袋裝置的手提電腦均認定為個人物品。然而,若以大型的電腦袋及更大的提包、體積較龐大的公事包則將認定為一件隨身手提行李。

 

從曼徹斯特機場出發的旅客

搭乘新航班機的乘客手提行李大小限制:

  • 經濟艙的乘客只允許攜帶一件隨身行李及一件個人物品*。
  • 商務艙及頭等艙的乘客可以攜帶兩件隨身行李及一件個人物品*。

 

隨身手提行李限制:

  • 體積:長 + 寬 + 高
  • 〈包括凸起的部份〉 可以裝載的部份不能超過 115公分 (45 英吋) 。
  • 重量:最多7公斤

 

個人物品項目如下列所示:

  • 女用手提袋。
  • 大衣外套。
  • 雨傘或走路用之手杖。
  • 手提式個人電腦 (僅限以小型肩袋或小提袋裝置) 。
  • 小型照相機。
  • 合理數量的機上閱讀資料。
  • 機艙內嬰兒必需食品及嬰兒的攜帶式搖籃。
  • 可完全折疊式的輪椅以及/或一對T字杖(拐杖)以及/或搭機旅客需依賴行走而使用的其他人工彌補物,如義肢、義腿。
  • 供嬰兒登機使用的手推車

 

(輪椅和嬰兒車如以託運行李裝載,將於登機門向地勤人員取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