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英國機場出發或轉機的旅客,或由歐盟國(英國為成員國之一)出發或轉機,部分限制可能適用隨身行李。請依規定包裝您的行李以免造成不便。
這些限制包括:
- 液體、氣霧劑與膠狀物品以容器裝妥且每項不超過100毫升,可以隨身手提行李攜帶。
- 容器需以透明、可重複密封的密封袋裝妥。袋內總容量不可超過1公升。
- 每名旅客只允許攜帶一個上述密封袋。
- 密封袋必須從隨身手提行李中拿出,並且向安檢人員出示及/進行個別X光檢查。
- 在經曼徹斯特往返美國的航班上,禁止攜帶各類球棒,如:棒球球棒、板球球棒、網球拍、壁球拍及羽毛球拍等。
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,包括嬰兒配方食品::
- 可以隨身手提行李攜帶。
- 必須從隨身手提行李中拿出,並且向安檢人員出示及/進行個別X光檢查。
- 攜帶處方藥品搭機時,請隨身攜帶證明文件(例如身分證和醫生證明)以備查。
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:
- 由新加坡出發在歐盟國機場轉機的旅客,將可攜帶於免稅店內所購買的液體物品轉搭前往歐盟國目的班機。
- 這些免稅商店所購得物品需以透明、密封的塑膠袋裝妥。同時所購買的免稅商品收據必須置入袋中。
- 上述塑膠袋必須抵達最後目的地才可以打開。
- 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,建議在購買之前洽詢免稅商店人員。
隨身行李的規定:
從希斯洛機場出發的旅客
- 搭乘經濟艙的乘客只允許攜帶一件隨身行李及一件個人物品*。
- 搭乘商務艙及頭等艙的乘客可攜帶兩件隨身行李及一件個人物品*。
隨身手提行李限制:
- 體積:長 + 寬 + 高
- <包括凸起的部份> 可以裝載的部份不能超過 115公分 (45 英吋) 。
- 重量:最多7公斤
個人物品項目舉例如下:
- 女用背包、公事包、手提電腦或嬰兒用隨身包
- 以小型肩袋或小提袋裝置的手提電腦均認定為個人物品。然而,若以大型的電腦袋及更大的提包、體積較龐大的公事包則將認定為一件隨身手提行李。
從曼徹斯特機場出發的旅客
搭乘新航班機的乘客手提行李大小限制:
- 經濟艙的乘客只允許攜帶一件隨身行李及一件個人物品*。
- 商務艙及頭等艙的乘客可以攜帶兩件隨身行李及一件個人物品*。
隨身手提行李限制:
- 體積:長 + 寬 + 高
- 〈包括凸起的部份〉 可以裝載的部份不能超過 115公分 (45 英吋) 。
- 重量:最多7公斤
個人物品項目如下列所示:
- 女用手提袋。
- 大衣外套。
- 雨傘或走路用之手杖。
- 手提式個人電腦 (僅限以小型肩袋或小提袋裝置) 。
- 小型照相機。
- 合理數量的機上閱讀資料。
- 機艙內嬰兒必需食品及嬰兒的攜帶式搖籃。
- 可完全折疊式的輪椅以及/或一對T字杖(拐杖)以及/或搭機旅客需依賴行走而使用的其他人工彌補物,如義肢、義腿。
- 供嬰兒登機使用的手推車
(輪椅和嬰兒車如以託運行李裝載,將於登機門向地勤人員取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