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您从中国出发或经停,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(ICAO) 的指导方针,关于液体、气溶胶和凝胶的限制都适用。我们建议您按照规定对随身行李进行打包,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。

限制如下:

  • 乘客应将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(液体、气溶胶、凝胶)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(即便容器未装满)内携带。
  •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、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,塑料袋应完全封好。
  • 每位乘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透明塑料袋。
  •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/或 X 光检查。

 

药品及特别饮食规定的食品(包括婴儿配方食品)规定:

  • 允许放入随身行李
  •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,建议携带相关证明(例如身份证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)以作验证之用
  • 允许随身携带
  • 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必须在安检点单独接受肉眼检查和/或 X 光检查,这些物品可能还需要接受其他安全检查。
  • 对于携带处方药的乘客,建议携带相关证明(例如身份证、医生开据的证明信)以作验证之用。

 

免税商品:

  • 在通过中国国际机场安检点后的免税商店购买的液体、气溶胶和凝胶可携带上飞机。
  • 这些物品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,并将收据同时装在袋内作为购买证明。
  • 如果您要前往澳大利亚或美国,我们建议您在购买之前咨询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。
  • 如果您前往中国国内的机场,您可以携带最多 1 升的液体、气溶胶和凝胶。超过数量限制的物品必须托运。在安检点之前购买的酒类也需要托运。

 

携带锂电池

请注意,任何电池供电的设备都必须进行打包以防意外启动。备用电池必须带原厂包装。否则,您需要采取措施以防电池损坏或短路。禁止将损坏或回收的电池和设备带上飞机。

不允许携带

  • 禁止托运便携式手机充电器和锂电池。
  • 禁止托运或随身携带额定功率超过 160Wh* 的便携式手机充电器和锂电池。
  • 禁止携带没有明确额定功率规格的便携式手机充电器和锂电池。

 

允许携带(只能随身携带)

  • 乘客允许携带最多两个额定功率在 100 - 160Wh 的便携式手机充电器和锂电池。
  • 对于额定功率在 100Wh 以下的便携式手机充电器和锂电池,允许乘客携带自用的合理数量。

 

中国大陆境内航班对充电宝的要求

  • 自 2025 年 6 月 28 日起,禁止旅客携带没有 3C 标识、3C 标识不清晰、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。
  • 建议旅客确保所带充电宝符合这一规定,以避免在安检时可能出现的延误或没收。

 

*标准额定功率单位为 Wh (瓦时)对于以 V(伏特)、mAH 和 AH(毫/安培小时)等单位表示额定功率规范的便携式手机充电器和锂电池,机场安检人员会将其转换为以 Wh 为单位的额定功率。即 V x Ah = Wh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