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光如梭,白驹过隙,眨眼间已经到了21世纪20年代,面对如今发达的经济环境以及越来越严谨的法律环境,茶余饭后的谈资是否还能出现赖昌星这个名字?恐怕寥寥无几了吧。

  毕竟这个名字是90年代最为津津乐道的话题,而如今初代90后都已经步入而立之年了,赖昌星已经离这个时代有点远了,但是他所犯下的罪行却是中国走私案上最浓墨重彩的一笔,数额之大,保护伞之广,都令人惊叹不已,堪为建国以来走私之最。

  尽管时过境迁,但是赖昌星事件给国人的警醒却不容小觑,所谓君子之财,取之有道,从赖昌星一生事迹来看,凡是思想不端正的商人,哪怕有再辉煌的成就,最终下场都很惨烈。

  

  发迹之路---天生的钻营者

  1958年9月,赖昌星出生于泉州晋江市青阳镇烧厝村(今泉州晋江市西园街道烧厝社区),他出生时家里已经有了6个兄弟姐妹,由于人口众多,一家人生活相当拮据,以至于赖昌星甚至没有钱上学,最终也只有小学学历。

 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即使是低学历也掩盖不了赖昌星的经商天分,小学辍学后,赖昌星由于年龄的原因一直在打散工,或者做学徒。

  随着年龄的增长,逐渐不满足现状,动起了脑筋。1979年,赖昌星伙同朋友筹资开办了一个小型配件厂,应对市场上汽车螺帽和其他简单配件的需求,依赖着他出色的口才以及独特的眼光,赖昌星很快就发了一笔小财。

  

  1985年,他开始了倒卖纺织机器,由于市场上供不应求,成本只在两三万的机器,往往都是通过七八万的高价卖出,这样高额的利差,很快就让赖昌星赚的盆满钵盈。

  1991年4月,赖昌星偷渡去香港,此时的他已经身家三四千万,通过种种关系和渠道成为了香港居民,1993年6月在香港注册了远华国际有限公司。

  1994年,赖昌星回到大陆,香港居民的身份为他提供了不少便利,他以港商的身份成立了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,和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(下称“远华集团”)。

  此时的中国正处于招商引资阶段,赖昌星在厦门注册的公司资本逾千万,非常受当地政府的欢迎,至于赖昌星真正的主营业务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,总之,有了这个巨额港商投资的存在,政绩也会直线上升,也开启了赖昌星的走私和行贿之旅。

  

  走私、行贿之路---远华特大走私案

  赖昌星挂羊头卖狗肉,根本不营业注册公司的主营业范围,而是悄悄地进行走私。

  由于当时中国还没有加入WTO,走私的物品存在巨大的国内外壁垒,也就给赖昌星提供了巨大的获利空间,资产迅速增长到亿元以上,并形成了以赖昌星为首的赖氏家族价值网。

  赖昌星的策略是稳扎稳打,先小打小闹地走私小物品,比如电子芯片等,尝到甜头之后逐渐扩大走私范围,所走私的物品基本上都是国内稀缺而且存在很高的国际壁垒的物品,比如植物油、成品油、香烟、汽车等。

  

  为了掩护走私,赖昌星在走私手法上费尽心机,自身没有进出口权,他就贿赂、腐蚀相关联公司的领导干部,借用他们的进出口保税手册、保税仓库等。

  有了通道之后,走私活动越来越猖狂,仅1996年6月至1998年1月,就走私进口成品油18万多吨,汽车3588辆,案值达20多亿元。

  赖昌星不仅频频走私还持续偷税漏税,即使我国加大打击走私犯罪行为的力度后,赖昌星依旧不为所动,而他所依赖的无非就是用金钱筑建起来的强大保护伞,有了保护伞的保护,从海关走过的产品甚至不需要检查,打个招呼即可,这无疑给赖昌星提供了巨大的便利。

  

  对比赖昌星令人发指的走私行为,他贿赂官员的高明手段更是让人难以望其项背,其手段花样之多,在当时可谓是前所未闻。

  这些贿赂方式主要有借钱付高息、花钱邀高层、招亲付高薪、红楼录淫影,可谓无所不用其极,变着法子给高管送钱或者获取把柄,为他自身的走私活动加上“保险杠”。

  1999年4月,一封长达70多页的举报信被送到了中央领导的办公桌上,举报信的内容就是描述的厦门远华走私的内幕,其数额之大,牵连官员甚广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,下达必要严查、清查的指令。

  然而由于官商互相勾结,导致走漏了风声,赖昌星凭借着他多年的关系网成功逃脱到加拿大,在他出逃之后,被清查下马的厦门官员达六百人之多,上至部级,下至普通职员,范围之广,人数之多,举国震惊。

  

  逃亡之路---加拿大岁月

  成功携妻儿逃亡到加拿大的赖昌星其实过得不是很舒心,用他自己的话说尽管很多时间我不用呆在监狱里,但不见得日子就是自由的。

  2000年3月,赖昌星一家的签证到期,加拿大政府向赖昌星发出了有条件驱逐出境的要求,从此刻开始到2006年加拿大政府执行遣返风险评估。

  赖昌星一直利用加拿大法律走难民申请这一路线,屡败屡战,期间赖昌星一直跟大陆和香港有密切的联系和金钱往来,除了行动不自由,似乎也没有什么悲哀之处。

  

  2006年5月,加拿大政府根据移民局的遣返风险评估报告,决定启动遣返程序,但赖昌星没有束手就擒,通过一头撞柱来耽搁遣返流程,侥幸保留住性命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。

  2007年加拿大联邦法院要求移民局做第二份风险评估,在之后的两三年里赖昌星似乎过上了“好日子”,尽管住的房子从最初的加拿大豪宅变成了四室一厅的小房子,但是同时他拥有了一小块农场,开启了田园之乐,并经常会有聚会,因为大家都想见识一下大名鼎鼎的“走私之王”。

  

  2009年,赖昌星甚至获得了加拿大政府的一份工作许可证,并跃跃欲试想开办一家餐厅,虽然最终没有成功,但是赖昌星觉得还是有一点满足的。

  然而此时的华人圈已经由于赖昌星的赌博不再待见他了,随后2011年5月,加拿大保守党哈珀政府取得执政党地位,主张快速遣返各国经济罪犯,形势对赖昌星而言越来越不利。

  2011年7月23日,在加拿大逃亡12年之久的赖昌星被押送回国,我国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发布了逮捕令,至此,赖昌星的加拿大逃亡之旅落下帷幕。

  

  归宿之路---尘埃落地的罪罚

  2012年5月18日,赖昌星走私罪、贿赂罪数罪并罚,被法院判决执行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  面对此判决,赖昌星无任何表示,未提出任何上诉申请,代表着他这后半生将在监狱里度过。至此持续十多年的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落网,给建国以来最大的走私案画上了一个句号。

  

 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,民间对赖昌星的认知并不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人,反而认为他是一个时代的枭雄,尽管他的走私行为给国家制度和税收带来了巨大的不利影响,但从另一方面而言,他走私的物品却让百姓有了实打实的优惠,比如平价油等。

  然而问题的认知不能是片面的,在当时的环境,赖昌星触犯了法律是必须要得到相应惩罚的,否则国家没有了秩序会更加混乱。

  好在现在我国已经加入了WTO,贸易壁垒不再严重,对于走私的物品没有特大的需求,只能说,时代下的赖昌星,也终于等来了令他自己心安的归宿—回到故土,接受制裁。